(11)04.违章停车 - 条例
发表于 : 2026年 5月 2日 20:42
City Government of Los Santos
(11)04.违章停车 - 条例 执法第〔2026〕02 号
1.车辆在下列位置停放的,将会视为违法;
- 堵塞行车道的正常交通;(2500)
- 在没有停车位的涂黄色或红色的人行道边缘停车;(2500)
- 完全阻塞小巷、紧急通道和公共设施入口;(2500)
- 完全堵住停车场的出入口;(2500)
- 停放在人行道上,或是过于靠近人行道;(1500)
- 车身阻挡了超过1/2的人行道与行车道;(2000)
- 在马路上逆向停车;(1500)
- 在桥上、隧道或高速公路的行车道上停车;(2500)
- 在火车道和其周围的警戒区域内停车(侵线行为);(2500)
- 停在他人的私人领地出入口,或停在他人的私人领地内;(1500)
- 除了私人车库区域,超过三个及以上的轮子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(非机动车道包括一切人行道);(2000)
3.驾驶员不在车内,在通知后依旧拒绝挪车的,或是无法联系到驾驶员的;
- 交通法(11)04. 可处以不超过2500美元的罚款并且扣押违章车辆;
- 必须同时满足本章 1. 的情况且满足描述 2. 或 3. 中任意一项所描述的情况;
(注:该文件为易于理解和适应市政府,修改与增减了些许地方,具体条目以《圣安地列斯交通法》为准)